員警突然變換方向,害民眾逆向,居然還開單告發!台北市1名許先生,開車時,為了閃避一台想要迴轉的警用機車,開到逆向車道,結果,還被這名員警開了一張900元的罰單,讓他相當不滿,提出除油煙機推薦申訴,法官認為,民眾違規、情有可原,必須撤銷罰單,但警方依舊不認錯。

道路前方,一台警用機車行駛內線道,行經路口時突然停下,並打了左轉燈,後方車輛駕駛嚇了一跳,先按了喇叭,再緊急往內切,跨越到對向車道,同時碎念了一兩句。

可能是因為按了聲喇叭,引來員警的不滿,隨即鳴笛,追了上來,示意駕駛路邊停車,眼看要被開單,副駕駛連忙解釋,剛才為什麼會違規。

事發在2015年8月底,駕駛被開單後,果然去申訴,但台北市文山一分局回覆的答案都是一樣,認為駕駛違規屬實,員警開單沒有瑕疵,直到駕駛告上法院。

投訴人許先生:「這張罰單是我104年8月31日被開的,然後一直到大概105年的1月10日,才收到(法院)回函,總共花了500天的時間,去處理這張罰單的事情。」

油煙異味處理法院判決書,狠狠打臉警方,認為是員警先侵害駕駛人路權,才導致駕駛人必須跨越雙黃線,而且,緊急避難行為,是保護警察不油煙處理設備被撞到,身為受益人的員警,應該撤銷罰單。

文山一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王偉宇:「經查證舉發事實並無不符,也就是依法製單。」

法院都判決的,文山一分局還堅持沒有錯,看看這樣的畫面,員警開罰單有沒有道理,公道已經在大家的心裡。(民視新聞徐曼家、沈建宏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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